关于2020年度石家庄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0-26 来源:科研处 作者:
各县(市、区)委党校:
为进一步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、省委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〉建设一流党校(行政学院)的若干措施》,切实提升县(市、区)党校科研水平和办学能力,根据《关于申报2020年度石家庄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县(市、区)党校申报、专家评审,并经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,决定对23项申报项目予以立项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管理与研究
1.各党校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项目负责人,切实为他们开展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,加强督导检查,保证研究质量。
2.要积极做好成果转化。把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或部门,切实发挥研究的咨询服务作用。
3.立项的部分项目名称已经修改,以本通知发布的名称为准,未经市委党校科研处批准,不得随意更改。
二、结项要求
1.结项条件
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结项: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;被同级或上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转有关部门研究参考;主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被同级或上级党政部门采纳。
申请结项时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
2.结项时间
立项项目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。未按时完成的需向市委党校科研处提交延期申请,经批准方可延期。
附件:2020年度石家庄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立项名单
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
2020年10月26日